04
补租方式及标准
人才住房补租采取发放货币补贴的方式,发放至企业(机构)指定账户,再由企业(机构)在2023年4月30日前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人才或用于租赁我市市场房源供符合条件的人才居住。人才住房补租最高享受额度不超过2万元/年/人(个人最高享受额度=符合条件的月数÷12×2万元/年/人),享受期限(补租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本年度人才住房补租资金将分两次发放至申领到的企业(机构),首次在入围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50%左右),第二次于次年第一季度发放(50%左右)。如企业(机构)改变在南山区纳税义务、统计关系的,则未发资金不再向该企业(机构)发放;如企业(机构)不配合上一年度人才住房补租资金的核查整改等,则未发资金暂缓向该企业(机构)发放。
05
名录及配额确定
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根据《评分标准》,对企业(机构)的资格、材料按申报类别进行审核、评分、排序等,并按评分高低进行额度分配。届时,区住房建设局将发布补充通告,公示入围的企业(机构),以及后续需要补充的材料。入围的企业(机构)可按补充通告的指引查看配额数量、补充材料,以备人才住房补租资金的发放。
公示网站: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机构”—“区住房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网址:
http://www.szns.gov.cn/nsqzjj/gkmlpt/index。
06
监督和举报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邮、来访等方式向南山区公共住房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南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区住房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26013209;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