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共文化成果展布展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03-30 11:17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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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共文化成果展布展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深圳报业集团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就南山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共文化成果展布展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南山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共文化成果展将致力于打造南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窗口,使之成为南山区激发群众参与文明实践活动热情,营造全民参与文明实践活动氛围的重要平台。现对南山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共文化成果展展览交互系统与展示面美工定制安装进行公开招标,严格按照设计、开发方案进行数字交互内容调试及展面安装。

2.服务范围:

2.1数字交互内容调试

以内容与主题为基础,配合招标单位对已开发的数字交互软件进行调试,对配合性软件进行定制,根据展览空间与展墙情况对对媒体内容进行扩充以及调试。如:展厅播控系统、各类屏幕、投影设备的调试服务。

2.2展示面美工定制安装

根据展陈方案,对布展空间、场景或装置等展示面美工进行装饰安装。如:展陈版面、喷绘、说明牌、楼层导视系统等物料制作安装、展览环境氛围营造等工作。

2.3线上展厅部署及虚拟导览后期制作

线上展部署及虚拟导览讲解后期制作,包含线上展厅的开发完善、网络部署、运维;虚拟导览后期制作。

3. 本项目投标报价上限为190.24万元。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ity.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 2023 年 4 月 4 日_18__时__00_分前到深圳报业集团资产管理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请填写《投标资格审查指引表》(后附招标公告附件1、2、3)并按指引表将材料排序,所有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电子扫描件一套,并在该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招标机构邮箱zcglb@szpgm.com),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无论中标与否,该费用一律不退)。

四、答疑:如果对标书有疑问,请于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3日内以邮件形式(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招标机构。

五、投标:投标书应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_9__时_30__分前递交或邮寄到招标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两日前以邮件形式(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招标机构并电话通知招标机构。

六、招标文件使用特别说明

随招标文件发出的图纸、项目清单、资料和其他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对于招标文件中涉及到需要作出选择的地方,招标人应作出相应的选择,“”表示选中该条件,“”表示不选中该条件。对于招标文件中下划线的位置,若不需要填写相应的内容时,可填写“无”。

七、招标机构:深圳报业集团资产管理部

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报业大厦三楼西

联 系 人: 窦小姐

电  话: 0755-83518535

邮  箱:zcglb@szpgm.com

深圳报业集团资产管理部

2023 年3月30日

投标资格审查指引表

注:

1.以上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中如出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2.评议标准以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意见为准;

3.以上资料各项证书的有效期请自行核对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

4以上资料需同时提供电子扫描件,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招标公告附件1:

营业执照 

招标公告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      签发日期:     单位:(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工作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同志,为我方办理()项目的代理人,其权限是: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工作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箱: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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