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有一些私家车主会将自己的私家车注册成“网约车”拉客营运,但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赔付吗?日前,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相关案例。
网约车发生事故
投保险种致保险公司拒赔
2023年6月,李先生购买了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新能源汽车,并通过网络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商业险是按照非营运车辆投保,包括车损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等,商业险保费合计5100多元。当年7月,李先生将车注册成“网约车”。
12月21日,李先生送客完毕回家途中,不幸发生单方事故,撞上路边树木,致使车辆严重受损,自己也受了伤。
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最初定了全损,预估要赔偿21万余元,但很快查明李先生跑“网约车”的事实,认为其已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变成了“营运车辆”,所以拒绝赔偿。李先生遂诉至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在这起案件中,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车主李先生没有及时变更商业保险。但是李先生认为,自己的车不应该属于营运车。
李先生:一是我没有长时间营运,二是我当时出事的时候,车辆也不在营运期间。买保险时,保险公司没有提示我说这车辆跟营运车保险险种不同。
对此,法院是如何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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