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2月22日,据香港证监会最新监管通讯显示,该会近期开展前置式监管,严查两宗首次公开招股(IPO)及四宗上市后个案。
据悉,首宗IPO个案申请人是一家零售商,香港证监会注意到申请人只是在业务纪录期将近完结时才展开市场推广活动,而有关推广活动的数量很少,以及其产品在相关电子商贸平台上的销售亦不多。该会对申请人的财务资料准确性表示质疑,要求该公司提供资料以解释其收益大幅增长的原因,申请人未能提供圆满解释,最终撤回其上市申请。
上市后个案中,包括一宗涉及一家公司建议透过发行新股来收购一家主要从事研发人工智能的目标公司,发行价较最后收市价有79%溢价,但目标公司在最近期的财政年度并未录得任何收益及处于亏蚀。香港证监会根据第179条展开查讯,结果显示上述目标公司最大股东是该公司主席的亲属,同时该公司没有寻求独立估值。证监会向该公司发关注函要求解释,该公司无回应,有关收购亦告失效。
对此,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称,该会将在前置式监管投入更多资源,以处理压迫或不公平地损害股东利益或涉嫌欺诈或其他严重不当行为的交易。该会又提醒公司管理层,在评估、建议或批准企业交易时,必须以公司的利益为前提,及以谨慎态度行事,董事有责任自行作出判。(朱姝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