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2019年03月04日讯 (记者 钟国斌)为加强期货公司监管,证监会日前就《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办法》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提高期货公司主要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资格条件。明确持续经营时间、持续盈利能力相关要求;增加出资资金、主营业务相关性及经营能力等方面规范。二是加强期货公司股权管理,强化股东义务。明确股权转让过程中拟入股股东和股权出让方职责。三是完善期货公司境内外子公司管理。要求期货公司建立健全对境内外经营机构及其业务的合规风控体系,防范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完善期货公司对客户开户及其交易行为管理要求。五是完善期货公司信息系统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