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2019年05月22日讯 (记者钟国斌)证监会、上交所联合点名保荐代表人,可谓罕见。近日,上交所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发现,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保荐代表人——中金公司的万久清、莫鹏违规改动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函等注册申请相关文件。证监会对万久清、莫鹏予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上交所对两人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
据了解,万久清、莫鹏作为中金公司委派的保荐代表人,擅自多处修改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简称《问询回复》)及同步报送的更新版招股说明书中,有关经营数据、业务与技术、管理层分析等信息披露数据和内容,并由此同步多处修改了上交所问询问题中引述的招股说明书的相关内容。
上交所在纪律处分决定书指出,上述不当行为,违反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规范。基于查明的事实,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是本次违规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上交所按照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意见,对其予以通报批评。该纪律处分决定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质量评价和诚信档案。
上交所表示,上述违规行为发生,说明中金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在保荐代表人业务管理、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上交所已对中金公司另行采取了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督促其在科创板相关发行上市申请项目中,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和保荐代表人监督管理。
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当天,证监会严肃处理违规改动科创板注册申请文件行为。证监会指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违规改动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函等注册申请相关文件。在上交所采取纪律处分的基础上,证监会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两名保荐代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证监会强调,注册申请相关文件是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注册申请文件受理后,未经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同意不得改动。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和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科创板各项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事项报告等义务,积极配合审核工作,全力确保申报质量。
证监会表示,将持续加大对科创板保荐业务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严格履行核查验证、专业把关的法定职责,做好尽职调查和信息披露工作,充分把控项目风险,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推动科创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金公司在处罚下达后表示:“就监管部门对于保荐代表人万久清、莫鹏的纪律处分和行政监管措施,公司高度重视,要求员工引以为戒,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并将进一步加强管控和培训,提升保荐代表人执业水平、确保保荐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