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不少市民都开启了“买买买”的模式,商家销量高、好评度高是不少消费者选择的主要因素,但这些数据真实有效吗?近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场稽查局就查办了一宗虚假宣传(刷单炒信)案,对当事人罚款20万元。
“双11”前夕,市场稽查局执法人员结合社会对热门电子产品的关注度,在天猫平台搜索“甲醛检测仪”,发现天猫某旗舰店中一款产品的总销量为逾80万台,而其他同类产品的总销量一般是几万或者几千台,异常大的销售数据引起执法人员注意。
执法人员仔细浏览了该产品的“累计评价”,发现其中一些评价长达三四百字,对该款产品的质量、商家的服务等赞不绝口。通过分析异常的数据和评价,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该企业涉嫌存在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行为。
首先执法人员进行了证据固定。行动当天,执法人员兵分两路,一组前往当事人的办公经营场所,提取了与涉嫌虚假交易行为有关的账簿、单据、业务函电等资料;一组前往生产加工厂,提取了该产品的生产数量、出库数量等资料。同时,致函天猫平台调取当事人涉案产品的所有交易记录。
经调查,当事人无实体门店,经营的该款产品均通过天猫、京东、1688等3个电商平台销售。证据显示,该款产品从上架至2018年8月9日在天猫平台交易成功的数量记录为717822台,退款商品数量记录为37342台,其他交易状态数量记录为50588台,京东平台的成功交易数量约39000台,1688平台的成功交易数量约2000台。三大平台共成功交易75万余台。而当事人授权的唯一生产厂家生产的该款产品总数量为641973台,总出库数据为634005台。经核算,其成功交易数量比工厂的出库数量多出11万余台。
另外,执法人员调取该款产品所有交易成功的记录数据进行分析,发现一些“消费者”在几乎相近的时间连续多次购买涉案产品的记录,证明当事人存在虚假交易(刷单炒信)的行为。经询问,当事人承认其发动公司员工的朋友帮忙刷单增加销售量。
市场稽查局方面表示,当事人该行为属于经营者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市场稽查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