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2019年9月23日讯(记者关万学通讯员郭良谢会)日前,由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制定的《光明区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对外发布。该《措施》结合光明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科技创新发展的迫切需求,科学施策、精准施策,助推光明区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
该《措施》包括7个方面共22条措施。在培育创新主体方面,对于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等。支持创新载体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运营主体最高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助等。在建设创新平台方面,对经国家、省、市新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按实际投入费用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等。
除此在优化创新环境方面,对创新创业活动的承办方、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等。支持创新成果转化方面,与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相关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按照企业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等。资助科技计划配套方面,对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依托单位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资助等。支持深港澳科技合作方面,光明区提供相应的科技创新空间和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