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2020年3月4日讯 疫情防控期间,网络游戏成为消费者“宅家”的娱乐选择,一些付费类网络游戏的消费纠纷也逐渐凸显。中消协近期收到不少消费者针对有关网络游戏消费纠纷的反映,主要涉及三大类:实际效果与宣传不符、以不公平规定为经营者免责、消费者选择权和财产权受损害。中消协今天要求,游戏产品应为消费者提供是否升级的不同选项,不得擅自更改消费者已购产品,不得强制消费者接受升级产品。
中消协初步梳理消费者投诉后发现,一些网络游戏经营者通过文案、视频等形式宣传游戏产品的卖点,如人物形象、道具及其功能、特效等,但是其在游戏中的实际效果与宣传不符。一些网络游戏经营者对上线游戏产品的展示视频中加贴“最终效果以游戏内为准”的声明,涉嫌利用不公平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一些消费者反映,网络游戏经营者未经其同意,以游戏产品的优化、升级等名义,擅自变更已售出的人物形象、游戏道具及其功能、特效等。
中消协表示,网络游戏产品的文字、视频等宣传材料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所作说明和展示应与消费者购买游戏产品的实际情况一致。网络游戏经营者销售给消费者的人物形象、道具及其功能、特效等应当和上线推销时的宣传展示一致,不能以消费者购买后的实际为准。消费者购买了相关游戏产品,双方就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能借助“最终效果以游戏内为准”的声明,使双方约定处于不确定状态,甚至以此为自己违反约定开脱和免责。网络游戏经营者的这种声明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也违背公序良俗。
此外,网络游戏经营者不应借助自身优势,未经消费者同意,以升级、优化等名义,擅自变更消费者已购产品的实际功能和效果。这种做法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索赔权,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消协要求网络游戏经营者,确保游戏产品的实际效果和宣传一致,对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应实事求是作出说明,并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虚假宣传,或者误导消费者。此外,尊重消费者的各项权利,对游戏中付费产品的优化、升级,应当征得消费者同意,明确告知升级后产品的具体情况和新旧差异,为消费者提供是否升级的不同选项,严禁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改消费者已购产品,或者强制消费者接受升级产品。
而对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网络游戏经营者应尽快予以改正,删除不公平规定,避免触及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