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5月13日讯 近日,深圳罗湖公安开出的一张罚单受到关注。经罗湖警方调查了解,其中一架涉案无人机的飞行高度为500米,远超出相关规定的上限高度120米。警方对违规行为人处以一千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进行了无人机法律法规的科普教育。
这起罗湖无人机违规处罚的第一案,标志着无人机执法正式进入规范化、系统化、教育与处罚结合的阶段,这也是深圳无人机管理试点1年多来实实在在的成果。罗湖警方表示,无人机的使用,要充分考虑国家安全、社会效益和公众利益,科学区分不同类型无人机飞行特点,要严格遵守《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各类飞行区域及高度的要求。
无人机政策:深圳大部分地区50米以下、120米以下空域,分属微、轻型民用无人机适飞区域。
回溯起点,无人机政策的明朗清晰始于2年前。2018年1月,国家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发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上位法,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对无人机实施分级分类、管放结合的管理思路,对重量较轻的微轻型无人机划设相应适飞空域并简化相关流程,对用于专业作业的小、中、大型无人机进行相对严格的适航管理。
深圳在2018年底成为全国第一个落地上位法思路的地区。随后,《深圳市民用微轻型无人机管理暂行办法》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依照规定,深圳大部分地区50米以下、120米以下空域,分别属于微、轻型民用无人机适飞区域,在分级分类原则下,通过划设适飞区域、释放低空空域,满足了日益增长的各类飞行需求。当然,自由需要一定的约束。微型无人机在禁飞区域、轻型无人机在管控空域内的飞行需求,小、中、大型无人机所有飞行需求,须进行申请,经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飞行。
另外,在我国无人机管理框架下,只有从生产端对无人机的安全性能作出一定的要求,才能逐步实现对飞行运行的的极简化管理。不久前,工信部发布《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它体现了国家层面正在积极推进无人机从生产制造、市场流通到飞行运行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从各个环节指导执法、便利用户、解决问题、规范发展。
如何轻松合规?
遵循空域管理和信息管理的规定,是用户享受自由、安全的飞行的前提。2018年深圳试点启动之际,一个综合监管平台同时上线试运行,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降低合规操作的难度。在综合监管平台运行1年多后,随着海南试点落地,其海南入口也开始提供服务,以保障用户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无忧爽飞。具体来说,用户可登录“中国民航局无人驾驶航空器空管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空域查询及飞行申请。
同时,根据今年5月1日生效的《轻小型民用无人机飞行动态数据管理规定》,使用无人机的个人或单位须向民航局实时报送真实飞行动态数据,为飞行安全提供重要信息基础。由于接收飞行动态数据的系统UTMISS打通了各方管理系统,依法报送还将为公安执法带来关键信息,帮助更有效监管、共创安全空域。 (吴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