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机广告关不了? 消费者有权“一键关闭”

开机广告关不了? 消费者有权“一键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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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6家企业履行售前告知义务落地情况良好,且提示页面不存在“开机广告不可更改、删除、关闭”等明显剥夺消费者选择权字样。

中国青年报2020年7月22日讯近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关于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整改情况的最新通报。经过4轮整改,除乐视外6家企业整改均取得显著成效。6家企业履行售前告知义务落地情况良好,且提示页面不存在“开机广告不可更改、删除、关闭”等明显剥夺消费者选择权字样。此外,“一键关闭”取得重大进展。(《工人日报》7月20日)

智能电视逐渐普及之后,开机广告已经成了被吐槽千百遍的问题。对消费者来说,看电视之前,必须得看一段长达15秒或者30秒的广告,无法跳过,更无法一键关闭、永久去广告,甚至广告音量大小都无法调整,用户体验相当糟糕。然而即便用户接纳程度极低,开机广告依旧成为行业惯例。因此,江苏消保委去年约谈相关品牌,敦促其限时整改,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舆论支持。

就整改成效而言,尽管长达4轮的整改过程有些曲折,但6家企业删除了“开机广告不可更改、删除、关闭”等字样,且提供了一键关闭选择,让消费者有更多自主权,这无疑是好的结局。这次整改相当于重新树立了行业规则,有利于规范开机广告,提升智能电视的用户体验。

从市场公平的角度看,消费者本就有对强制性开机广告说不的权利。一些品牌企业以行业惯例为挡箭牌,或者认为智能电视不涉及垄断强制销售,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品牌,捆绑开机广告就理所应当,殊不知这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利。

以知情权为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里所指的真实情况,包括价格、产地,同样包括服务的内容、规格等等。

然而在现实中,厂商在线上或者线下销售时,往往会回避该问题,而不会告知开机广告的相关事项和广告内容,消费者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另外,开机广告无法跳过、一键关闭,同样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如此明显的侵权行为,之所以发展成了行业潜规则,店大欺客是一个因素。更重要的是,强制开机广告对企业来说,是一块相当大的“肥肉”。比如此前有报道显示,某电视品牌的开机广告,报价达到180万元一天。在价格战如火如荼的市场竞争下,一些品牌也转变了思路:通过压低硬件销售价格吸引消费者,同时从开机广告中寻找利润来源。

经过江苏消保委对几大品牌的整改,广受吐槽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乱象,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清理。不过也要看到,相关乱象并非完全清零了。一方面,江苏消保委7月的调查显示,6家电视品牌对“一键关闭”的总体落实情况为71.43%,也就是说还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另一方面,尽管消保委提请了公益诉讼,还是有品牌电视对整改无动于衷。在此前提下,治理开机广告乱象,显然需要进一步发力,为行业立规。

就在前不久,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发布了《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服务规范》,将于9月正式实施。首部正式的行业规范要求,厂商在销售时,必须告知消费者开机广告的服务内容,不得隐瞒;同时,开机广告不能超过30秒,且要有明确的关闭提示信息。

相信通过地方消保委的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公司的法律诉讼,再加上行业协会的自我约束,可以为开机广告问题提供更为明确的行业规范。在这里,也得提醒那些电视品牌,贪恋开机广告的利益,牺牲用户体验,只会造成口碑的持续损伤。

[责任编辑:田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