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拔2名区属医院院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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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报名资格条件 | ||
本次公开选拔的2个职位为罗湖区中医院院长及罗湖区妇幼保健院院长,职位要求和报名须具备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罗湖区公开选拔医院院长职位要求一览表》。 | ||
所有报名者须具备的一般条件是: | ||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道德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 ||
2、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 ||
3、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 ||
4、身体健康; | ||
5、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宝安、龙岗区户口人员报考,须具备国家干部身份,并在财政全额拨款岗位上工作)。 | ||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也可以报考: | ||
1、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宝安、龙岗区户口人员报考,须具备国家干部身份,并在财政全额拨款岗位上工作);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现担任深圳市各区属医院院长助理职务; 4、具有5年以上医疗卫生系统工作经历; 5、具有医学类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6、具有医学类副高以上职称; 7、身体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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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名申请: | ||
1、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或科研项目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2、由国家统一派出而未满轮换年限的援疆、援藏干部;3、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暂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5、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过刑事处罚的。 | ||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 ||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须本人到罗湖区委组织部报名。 | ||
1、报名时间:2006年6月15日-2006年6月2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 ||
2、报名地点:深圳市文锦中路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11楼1107室。 | ||
3、报名注意事项:(1)年龄及相关资历的计算均截止至2006年5月31日。如要求最高年龄为50周岁,则必须为195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3)学历、专业及年龄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4)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5)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 ||
4、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表(网上下载,单位人事部门须签署意见)、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现职级的任命文件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 | ||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受理。资格初审合格的,由招考单位现场发放《准考证》。 | ||
三、公开选拔程序 | ||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正式任命等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 ||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后,同一职位原则上不少于3名报考人员才可进入考试程序,否则取消该职位公选计划。 | ||
(二)统一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考试内容根据每个职位的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确定。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具体安排如下: | ||
1、笔试时间:2006年6月27日(周二)上午9:00-12:00。 | ||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 ||
3、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 ||
4、笔试成绩、面试入围名单及面试安排将于6月28日(周三)下午5:30后在罗湖电子政务网(网址:http://www.szlh.gov.cn/)上公布。笔试依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 ||
5、面试于6月29日(周四)下午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入围面试后笔试准考证作为面试准考证使用)。面试结束,按笔试与面试成绩4:6比例加权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于6月30日(周五)下午4:00后在罗湖电子政务网上公布。 | ||
(三)体检。所有面试人员均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考单位直接通知,参加体检人员按通知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体检,按《干部考核体检不合格筛选标准》筛选。 | ||
(四)组织考察与组织决定。由罗湖区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 ||
(五)任前公示。通过张贴公告、网络发布等形式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 ||
(六)正式任命。经公示没有发现影响任职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 ||
四、公开选拔的监督 | ||
罗湖区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对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及信息发布、体检等全过程实行监督,每一个环节都须经监督官认定依规运作并在《现场监督记录表》上签字后方能生效,以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 | ||
咨询电话: 25666274、25666261、25666275(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 ||
附件:1、罗湖区公开选拔区属医院院长职位要求一览表 | ||
附件:2、罗湖区公开选拔区属医院院长报名表 | ||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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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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