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陈先生
投诉来源:深圳市消委会
投诉对象:深圳市邦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
(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我是一名在深工作人员,因购房时被售房人员由交付“定金(含诚意金)”这一购房手段,限制于拒绝购买此房,则不退定金(5万)协议条款。在这里我深深的自责和难受。作为消费者一方,对这不公平条约的愤恨;希望政府部门予以援手,帮忙协商退回定金事宜。
事件陈述:
本人于2018年3月4日下午18:05分在开发商带领下(此时没签订协议)向深圳市邦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50000元人民币定金(含诚意金),意向购买凯旋TRC(凯旋天玺名庭)小户型,共37平建筑面积住宅。由于开发商在签合同前没有询问月供和贷款问题,后存在买方可能无法贷款的情况,协议上写明首期款不能放款将没收定金。在没有签协议之前开发商就带客户交了定金,交完后签完所有协议,然后再说明合同情况。后又说可以通过其他关系,交钱作假工资流水进行贷款,还不让用公积金贷款,导致协议上写的是按揭商贷。这属于欺骗客户,甚至存在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