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5万
却要丢了300万房子
借款50万
结果600万的房产被"消失"
不仅如此
骗子还理直气壮要和你打官司
这样的事情你能想象
就发生在你的身边吗?
走过最长的路
就是骗子的"套路"
近日,深圳首宗“套路贷”案件开审
揭秘"套路贷"的那些套路
10月18日,深圳首起“套路贷”案件在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7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罗湖检方认为,该犯罪团伙内7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套路贷"实质是一个
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
今天就来扒一扒他们的"套路"
诱骗有房者借款
套取高额保证金手续费
2014年,该犯罪团伙成员在深圳市注册成立深圳阿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租用深圳市福田区某商务中心作为办公场所,从事民间放贷金融服务。
据了解,该犯罪团队会找一些贷款信用差、房产已多处作抵押及急需现金的借款人,然后骗局就开始了……
放贷犯罪团伙会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同时带借款人去公证处,将房屋的出租、管理及查档权授权给了贷款方,以便为今后和借款人打官司提供合法依据。
他们编造各种理由不放贷
向法院起诉逼借款人还债
据悉,此团伙收取高额保证金后,以各种理由不给借款人放贷,接着又安排业务员冒充出资人打电话给借款人,以查询到借款人隐瞒负债为由认定借款人已经违约,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并以向法院起诉、查封房产威胁借款人,向借款人勒索虚高过账金额的款项。
在多次勒索未果的情况下
便告知出资人称借款人有赖账行为
出资人为了能追讨回更多的债务,会伙同该团伙以实际未履约的借款合同、虚假证明等资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试图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获得向借款人过账金额的款项。
案情显示,该犯罪团伙在两个月内共作案12单,他们到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的金额,跟借款人实际拿到的借款,两者有巨大的差距。
看到这还有点懵?
没搞清楚怎么回事?
其实
"套路贷"迷惑性大
很多受害者被骗时也一样晕头转向
举个例子就清楚多了
很多人就说啦
这个骗局有很多漏洞啊
签"空白合同"、多打借款
这些诡异的贷款行为
受害者难道没有察觉?
“套路贷”迷惑性大
罗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中队长宋再程表示,“套路贷”的手段方式与民间高利贷很相似,其“套路”迷惑性大、隐蔽性强。
比如在“资金走账”环节,有些借款人以前接触过民间借贷,帮贷款公司“走账”,提高对方公司的信用和贷款额度,一定程度上成为“潜规则”。
这就给了作案人制造证据的机会,在签“空白合同”上,作案人善于抓住被害人心理。
有些借款人法律风险意识淡薄,别人说空白合同是“行规”,他就信了;有的则是急于求成,为能尽快拿到贷款,被作案人循循善诱签下空白合同;有的则是债务缠身,无力偿还,却还去借款、签合同,对于合同的具体内容完全不顾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