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权力的监督制约是防治腐败的重要内容”。2009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明确“一把手”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裸官”不得担任要职等,是全国最早出台的关于党政正职监督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