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2日,是左雄从广东省深圳市纪委到深圳水务集团履职一周年的日子。
2016年,深圳启动市属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左雄成为深圳国企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的“第一人”。这一年,无论对深圳水务集团纪委还是对左雄个人来说,变化都是深刻的。
困局:国企纪委为何成为“花瓶”
深圳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25家,市属国资国企就业总人数19.9万人,总资产2.56万亿元,净资产9440.1亿元。
面对如此巨大的“家底”,一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动了“坏心眼”。仅2015年上半年,就有3名国企高管接受组织调查,包括深圳巴士集团原副总经理黄志强,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梁猛,以及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永明。
然而,从深圳市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来看,国企领导人员的腐败问题,极少是由同级纪检监察机构揭露出来的。国企纪委的监督到哪去了?
2016年,深圳某直管国有企业的副总因收受回扣600余万元被立案调查。此前,尽管企业监事会主席对该高管在经营中的异常行为早有察觉,但因为纪委书记对公司经营并不了解,监事会主席提交的线索未引起重视。
“以往,国企纪委书记很多是从企业中选拔的,一辈子在这个地方,低头不见抬头见,不要说监督一把手,就连监督下级也时常抹不开脸面。”深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子兴表示,过去,企业一把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纪委书记的升迁及薪酬等级,纪委书记的腰杆子压根就挺不直。另一方面,企业纪委未全面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状况,也是导致监督不到位的重要原因。“不敢履职的纪委书记,作用还不如花瓶。”
这样的状况必须改变!
破题:让纪委书记与企业脱钩
如何让监督者的腰杆挺起来、硬起来?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践给深圳市提供了改革新思路。
面对问题和困局,深圳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对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行大胆探索,提出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改革办法。根据改革办法,市直管企业纪委书记人选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提名、考察。其任免由市国资委党委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同时,企业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
很快,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2016年下半年,深圳市先后选派20名纪委书记到市属国企任职,并由市国资委依据公司章程委派或推荐进入企业监事会按相关程序任主席。纪委书记是党内监督职务,监事会主席是公司法人治理的三驾马车之一,两者合二为一的探索,在广东省内尚属首次。
这些企业纪委书记,除了在人事任免上与企业脱钩以外,考核、交流、薪酬、待遇等统统与企业脱离干系。纪委书记的升迁,不由企业来决定。干一段时间后,还要交流到别的单位。明确权力来源,理顺管理体制,为企业纪委书记监督执纪问责打下基础。
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表示,推行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是坚持党的建设与国企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将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统一起来,实现党内监督和法人治理监督有机融合。
成效:纪委挺直腰杆监督执纪
“如果说以前是纪委书记怕得罪企业老总,那么,现在纪委书记监督企业老总应该是理直气壮了。”深圳市国资委纪委负责人说。
如今,在新模式下,监事会主席的监督涵盖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手持“探照灯”,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了解较深。因为同时身为纪委书记,监督执纪问责再也无需瞻前顾后。
“党委会议,以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身份参加,董事会、经营工作会议可以以监事会主席身份列席。”左雄介绍,纪委书记和监事会主席集于一身,更便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深圳市能源集团监事会主席龙庆祥对此也深有同感。“纪委和监事会在监督职能、对象、范围、惩处权限上各有差别,通过新模式,可以真正实现各司其职、资源共享、职责互补、整体联动的监督格局。”
在深圳水务集团纪委,记者看到了这样一份清单:列席集团现场董事会3次,参加领导班子会26次、重大专题会23次、总裁办公会20次;向集团管理层提交建议函2份、提示函4份,内容涉及完善薪酬体系、规范对外借款管理等多个方面。纪委和监事会的同步监督,已经覆盖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所有范畴。
在确保企业纪委履职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同时,深圳市还通过建立健全分工协作、履职记录、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给纪委书记戴上“紧箍”,以督促企业纪委书记积极作为。2017年,直管企业纪委累计受理各类群众信访举报222件、办结194件,立案6件,诫勉30人,函询39人,谈话提醒1403人,对14人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