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改善营商环境,便于纳税人理解最新的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的确定性和实操性,我局近期搜集整理了涉及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帮助纳税人正确汇算申报,减少企业所得税纳税风险。
01
问:受到疫情影响,现在很多企业面临人力不足和资金短缺等问题,税务机关会不会考虑延迟本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期限?
答:请密切关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及“深圳税务服务号”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将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安排,第一时间将是否延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限的最新规定通知纳税人。在没有新文件规定情况下,请按原工作安排进行汇算清缴。
02
问:在深圳哪些居民企业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答:凡属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按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当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深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03
问:在现阶段有疫情的情况下,请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在网络上操作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网上申报系统现已升级上线。网上申报系统包括电子税务局网页和客户端两种申报方式,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任意方式进行申报。本次系统升级已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的规定,对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了相应升级调整,主要是根据相关政策调整对表格数据项以及填表说明等进行了修订。现在可正常办理2019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04
问:网上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哪些好处?如果填报信息较多,必须要一次性填报完成吗?
答:为了提高申报纳税的准确性,节约办税时间,建议选择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系统提供了清晰的填报指引和信息提示,可以更方便、快捷和准确地完成申报表的填报,而且可以先填写一部分暂存,不必一次性填写完整。网上申报系统支持先申报后缴款的方式,纳税人可以先完成申报,只要在规定期限之前缴款便不会产生滞纳金。
05
问:请问在有疫情的情况下,上门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积极部署开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税主渠道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尽可能减少“面对面”接触办税,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安全。所以推荐使用网上渠道进行申报,对确实需要上门申报的纳税人在做好防控措施前提下并没有其他特殊要求。
06
问: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后,纳税人是不是不用将资料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了?
答:2019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汇算清缴资料留存备查方式,即相关汇算清缴资料由纳税人自行保存,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时才需报送。如纳税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按有关规定分别填写《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并随同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07
问:某分支机构,公司总机构在外地,分支机构是按“一般企业”独立申报纳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为什么无法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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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纳税人如何方便的申请汇算清缴退税?
答: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一般退(抵)税管理”,填写并提交《退(抵)税申请表》。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纳税人即可获取审批结果信息。纳税人也可登录后通过选择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