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顺意家政服务部:不合理退款方案
2021-04-08 15:03
来源: 光明区消费者委员会

光明区顺意家政服务部:不合理退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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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深圳市光明区顺意家政服务部

投诉来源:光明区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人:颜女士

消费者要求:退款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在该商家处购买价值4000元为期一年的家政服务。商家提供服务一个月后,因双方存在争议,本人遂向商家提出退款申请。但商家表示拒绝。诉求:退款。

光明区消委会收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刻电话联系商家、消费者核实情况。经沟通,商家提出最终解决方案:退还消费者1000元,消费者认为退费金额太低,多次协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该公示案例,属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发布,未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许可,不得转载!)

[编辑:田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