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对象:深圳市绿素文化传播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来源:深圳市光明区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人:王女士
消费者诉求:一周内退款
投诉内容:2021年3月份本人在该商家实体店铺报名了瑜伽教练培训班,共计支付9099元。本人在交费前已告知商家个人时间问题,但商家为了促成交易,一直强调会按本人的时间上课。后本人去上课时,发现课程与商家承诺不符,遂向商家提出了退款申请,商家给出退款方案:上课半天扣1200元,且分12个月退款。本人不满此退款方案,多次与商家协商无果。诉求:一周内退款。
光明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于2021年7月1日联系消费者及商家核实情况。经沟通,商家表示消费者单方面违约需要扣除1200元违约金,并且只能分12个月退款。经查,商家经营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石围社区石围新村水库别墅B栋05座102。
在此,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此商家消费。消费前可通过“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315消费通”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315消费网”、深圳信用网、“i深圳”APP、百度“爱企查”等平台查询经营者的消费评价指数。
(该公示案例,属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发布,未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