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对象:深圳市龙兴翔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投诉来源:龙华区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人:全先生
消费者诉求:退还会员卡内余额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在龙兴翔运动中心的羽毛球馆进行预付费充值,但商家表示充值后的金额只能用于预定特定场地,不可用作其他消费。该商家服务态度极差,本人要求退还会员卡内余额,经协商,商家仍拒绝退还会员卡内余额。诉求:退款。
龙华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联系消费者及商家核实情况,但该商家态度强硬,表示会员卡内余额不可退还,不可作其他消费,并拒绝配合调解。消费者提供商家经营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油松路99-4。经查,商家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五和大道(南)76号9栋羽毛球馆101。
在此,深圳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此商家消费。消费前可通过“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315消费通”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315消费网”、深圳信用网、“i深圳”APP、百度“爱企查”等平台查询经营者的消费评价指数。
(该公示案例,属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发布,未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