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有召唤,人民有需要,代表有行动。2021年深圳人大代表活动月已全面启动,深圳各级人大代表发挥先行示范征程中的人大代表作用,依托人大代表“家、站、点”等履职阵地,以“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和履职成效,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童小晋 张玲 冯牧原 林恒鑫)大到国有财产保护,小到一草一木,每位公民都可以参与进来,为保护公共利益事业尽一份力。8月5日,罗湖区碧波、独树、坳下、老围等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检察公益诉讼联系点正式授牌,这是罗湖区人大常委会与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丰富公共利益保护实践机制,深化人大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的又一创新举措。
据悉,作为首批罗湖区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检察公益诉讼联系点,联系点成立后将深化人大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推动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进一步向社区基层一线延伸,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的作用,强化沟通协作,整合监督资源,助力提升罗湖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罗湖区独树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检察公益诉讼联系点挂牌仪式现场。
罗湖区首创“人大+检察”联动协作机制,守护美好生活
2017年,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在工作调研中发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检察职能调整后新的工作亮点和着力点,人大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是可以联动的。引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专业力量,可以形成“人大+检察”的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
2018年,罗湖区人大常委会、罗湖区检察院出台规范性文件,正式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下简称“联动协作机制”)。
“人大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后,罗湖人大、罗湖检察院合作紧密、创新探索,开辟新路径,跨上新台阶。4年里,罗湖辖区的省、市、区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引领广大居民群众一起参与到守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工作,汇聚起了强大合力,渗透到罗湖公益保护的方方面面,彰显了基层治理的活力和强大的生命力。”罗湖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司工委主任奚维薇对人大代表、居民朋友的踊跃参与和支持表示感谢。
罗湖区碧波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检查公益诉讼联系点挂牌仪式现场。
据悉,4年间,罗湖区人大常委会、罗湖区检察院开展了许多创新探索:搭建全市首个行政执法公益诉讼监督平台、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建立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等。在罗湖区辖区省、市、区人大代表的支持配合下,罗湖区检察院办理了羊台山毁林、东部过境高速工程施工引起的水土流失污染环境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人大+检察”监督合力,守护人们的美好生活。
今年,联动协作机制已从街道进一步延伸到社区,在社区代表联络站建立了检察公益诉讼联系点。该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履职接触面广、调研活动多、监督效力强等优势,有效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渠道,提供咨询和专业意见,提高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的力度,开拓公益诉讼新领域。
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罗湖区检察公益诉讼联系点的建设。
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打通与群众联络的“最后一百米”
本次会议邀请了多名人大代表到场,为今后如何开展好、落实好联系点的各项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公益诉讼联系点打通了我们跟居民沟通的最后一百米,是和群众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深圳市人大代表许少琼说。她希望能够借助联系点的平台,秉持“为民办实事,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解决好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交通等老百姓热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人大代表在联动协作机制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是与群众联络的桥梁。”深圳市人大代表闵齐双说,“因为人大代表是从人民中选出来的,对基层的调研以及相关信息的了解非常充分。”作为一名法律人,闵齐双提出让人大代表作为诉讼权代理人的探索,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中法律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她希望检察院未来能在这方面有更多创新探索。
闵齐双代表建议,可以在人大代表作为公益诉讼权代理人方面做出探索。
许少琼代表认为,公益诉讼联系点的建立,打通了代表跟居民沟通的最后一百米。
“人大代表来源于人民、植根于群众,了解群众的需要和诉求,深入到社会治理的每一个细节,能及时全面地掌握民生问题。许多案件线索都是由人大代表提供,人大代表就是我们的‘千里眼’和‘顺风耳’。”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邱晓燕说,“今年我们的联动协作机制从街道进一步延伸到社区,在社区联络站建立了检察公益诉讼联系点。希望联系点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履职优势,让人大代表履职与检察公益诉讼进行深度融合、优势互补。”
“我认为在社区联络站设立联系点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为解决群众的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和渠道。”罗湖区东晓街道独树社区党委书记朱又红说,“作为社区联络站的工作人员,我们要发挥好平台作用,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共同解决社区居民关心关注的问题。”
邱晓燕检察官认为,公益诉讼联系的建立,有利于人大代表履职与检察公益诉讼进行深度融合、优势互补。
独树社区党委书记朱又红表示,要发挥好平台作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
罗湖人大、检察院通力协作,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罗湖样板”
“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益诉讼联系点的设立,标志着独树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又增添了新的功能,联系人民群众又增添了新的途径。”罗湖区人大常委会东晓街道工委主任杨映玫说。
“罗湖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在全市乃至全省都是走在前列的,这得益于罗湖区人大的支持和帮助。”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猛说。他表示,本次联系点的建立,不仅进一步深化了人大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公益保护领域联动协作,也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力量。他希望人大代表们继续关注和支持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履职尽责,多开良方。
“设立检察公益诉讼联系点是4年来检察院和人大联动机制的延伸、深入和发展,希望广大人大代表、居民朋友和检察官多沟通交流,大家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步调一致、形成合力,更好地保护社会、社区的公共利益。”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卢耀明希望,让公益诉讼点成为基层治理的典范,进一步丰富和深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罗湖经验”。
卢耀明希望,让罗湖区人大代表联络站检察公益诉讼联系点成为基层治理的典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罗湖经验”。
【小知识】什么是公益诉讼制度?
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以民事主体为被告,重在提起侵权赔偿诉讼。诉讼对象主要是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大核心领域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行政公益诉讼,由检察院提起,诉讼领域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大核心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检察院提起,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大领域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可以一并提起附带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