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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交规“礼让斑马线”引发市民热议,交警倡议“车让人人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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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交规“礼让斑马线”引发市民热议,交警倡议“车让人人快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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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中有司机表示,礼让斑马线在深圳已经实施很多年,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低头族,过马路的时候也在玩手机,还经常慢悠悠的。还有司机表示,如果过街行人一直稀稀拉拉的,车一直在等,那不是会加重交通拥堵吗?

原标题:深圳新交规“礼让斑马线”引发市民热议,交警倡议“车让人人快走”

深圳特区报2019年11月2日讯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11月1日实施,实施首日,深圳交警重点对机动车斑马线前未减速让行进行整治行动。记者在随警整治行动中发现,司机、行人出于不同立场对于“礼让斑马线”仍有不理解的地方,并对这一通行规则进行了热烈讨论。

司机:行人慢吞吞过马路怎么办?

记者采访中有司机表示,礼让斑马线在深圳已经实施很多年,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低头族,过马路的时候也在玩手机,还经常慢悠悠的。还有司机表示,如果过街行人一直稀稀拉拉的,车一直在等,那不是会加重交通拥堵吗?

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新洲红荔路口,在红荔路南侧、新洲路西侧,行人过街到新洲路东侧时,需要先经过红荔路右转新洲路南行的两条右转弯车道走上二次过街岛,正是早高峰期间,人流车流都很大。记者看到,当新洲路行人过街信号灯绿灯时,聚集在路边的行人开始过街,机动车停车让行,当人群过街后,仍有两三个人没有在绿灯期间过街,但是在路边停了下来,机动车见行人未走便开始了通行。记者注意到,过街时有不少人边走边玩手机,但是步速均较快,没有发现在斑马线上逗留的情况。

交警部门表示,在我市行人较为密集的路段和较大的路口,斑马线均有信号灯控制,对于一些人流较少的路口,人流和车流都并不是持续不断的,行人过街没有信号灯控制,机动车尤其要注意减速、让行。只要在斑马线前有减速,有让行人先过斑马线的行为,交警都不会进行处罚。

“在网上看到过有在斑马线上条路或者行人和司机发生冲突堵在斑马线上的,但这都是少数现象,我们也不能把交通拥堵怪罪在礼让斑马线上,假如一位腿脚不灵便的老人过斑马线,他走多慢车也应该等他过完路再走。”市民周先生表示,“司机不可能一直是司机,也有当行人的时候,应该多换位思考一下。我们正常人过马路,很少有说在那里慢悠悠的,为了自己的安全都会快速通过。”

规定:法律赋予行人优先通行权

今年9月5日,坪山区一处斑马线,一名身穿校服的学生在过斑马线时瞬间被小车撞飞,路边的交通提示牌上还写着“学生出入,谨慎慢行”,然而车辆在斑马线前没有丝毫的减速。“礼让斑马线”的意义不仅仅体现城市文明和人文关怀,更重要的是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事实上,“礼让斑马线”不只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道路,应当避让。《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也就是说,法律赋予了斑马线上行人拥有最高的路权,拥有优先通行权。”市交警局法制科副科长项辉介绍,“本次条例的修订,也是根据上位法的有关规定,对机动车斑马线前的减速让行予以更为明确的规定,涵盖了斑马线前所有该减速、礼让的情形”。

记者了解到,机动车按规定礼让行人,是国际通行的交通规则。比如美国、日本、瑞典等国家,行人具有绝对的路权。在俄罗斯,当机动车与行人的路权发生冲突时,行人作为道路交通中的弱势群体享有优先通过权,即使在绿灯情况下,如遇到其他方向的车辆和行人在上一个信号灯没有完全通过十字路口的情况,机动车也必须对这些车辆和行人让行。更有国家的规定,无论行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机动车必须让行人,否则不仅要面临高额罚款,严重的还会有牢狱之灾。

倡议:车让人 人快走

对于礼让斑马线,市人大代表杨勤表示,行人和车辆要互相礼让,这样的交通才更和谐更文明更安全。他认为,城市交通拥堵的一个原因就是车和人的互相较劲,开车的人和行人互相埋怨不守规矩,斑马线作为城市道路的一部分是公共资源,属于全体市民共有,任何一方都不能在斑马线上任性,都必须遵守斑马线上的规则与秩序。

交警部门表示,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不管人行横道是否有行人、非机动车通过,驾驶员都应当减速行驶,并随时做好停车的准备,这并不是要求驾驶员在斑马线前急刹车,而是要注意观察路况,控制好安全车速,道路交通情况瞬息万变同时存在盲区,人的视野也并不是无死角的,避免与突然冒出来的行人、非机动车发生碰擦。行人走在斑马线上时要始终保持注意力集中,左右观察,行走的过程中千万不要打电话或低头玩手机,也不要在斑马线上闲庭信步,以免信号灯结束时还在斑马线上。交警部门也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在有车辆让行的情况下行人要注意观察且快速通过,做到车让人,人快走。

机动车要守机动车的规矩,行人也要守行人的规矩。对于行人的交通违法,交警部门也是依据相应法律规定严格执法。记者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不得突然加速倒退或中途折返。行人不能随意横穿机动车道,是保证机动车的正常通行,而在人行横道上,行人则应得到机动车的礼让。(记者 解树森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