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已过
新年的脚步也越来越近
可越近年末,蜀黍发现
一些施工单位越发“猖狂”
为了赶进度竟无视安全施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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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施工现场的每一处疏漏都是潜伏在道路上的安全“杀手”不仅影响正常社会秩序也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占道施工三要素
01
施工前,取得许可合法施工;
02
施工时,摆放安全设施规范施工;
03
施工后,及时恢复做好善后。
只要违反其中一项
蜀黍定不会放过你!
施
工
前
▼未经审批擅自占道施工▼
12月19号,深圳交警巡查至庄边路与前进二路交汇处时,发现深圳市某建筑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占道施工,未按规范设置安全防护及警示,造成交通拥堵,存在安全隐患。
罚
深圳交警现场对占道施工单位开具处罚通知书,处以罚款10000元,并依法对施工现场负责人处以3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施
工
时
▼未按要求做好安全防护▼
12月10日8时30分,深圳交警巡查至涵头碧路时发现深圳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进行占道施工作业时未按规定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
12月10日14时许,深圳交警巡查至齐心路时发现,中国某工程有限公司一占道施工作业点的施工作业车辆占用道路停放,未设置相关警示提示标志和安全措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罚
深圳交警依法对以上两家占道施工单位开具处罚通知书,处以罚款10000元,并责令立即完善相关警示标志和安全措施设置。
任何安全防护措施都没有
简直就是让安全在“裸奔”
更有甚者高峰时期施工作业?!
严重影响车辆、行人及非机动车通行
罚
深圳交警依法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并对该施工现场负责人早高峰违规作业的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
施
工
后
▼未及时恢复做好善后▼
为了城市建设发展
许多市民对占道施工都是支持态度
一时不便是为了以后更方便
可有些施工单位就过分了
施工结束后剩下的砂石、建材
随意地堆在机动车道上
时刻威胁过往车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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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障碍物肆意扔在路上
不仅影响道路环境更阻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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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为施工结束后
就可以拍拍屁股走人
不恢复原状、不做好善后
蜀黍第一个罚的就是你!
临近岁末,各类施工工程愈加繁忙
为规范我市占道施工情况
深圳交警开展占道施工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不断加强对占道施工路段的日常巡查疏导
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预防因违法施工产生的交通拥堵及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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❶ 做到“三必查” <<<<
01
快速路及以上等级道路的
占道施工作业现场必查
02
曾发生过伤人以上交通事故的
占道施工作业现场必查
03
曾被处以行政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占道施工作业现场必查
❷ 突出侧重点 <<<<
有针对性的对交通影响大
易造成交通隐患的14类问题
进行重点检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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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按规定开展“三个有人指挥”工作的;
2
未经审批擅自在市政道路、公路上占用、挖掘施工及开设路口的;
3
未按审定时间、范围、路段、交通组织占道施工的;
4
未按规定及要求设置交通设施(含交通信控、监控设施)及连续、醒目围挡(含地铁正式围挡未张贴交通安全宣传页)的;
5
交通设施(含交通信控、监控设施)破损未及时修复的;
6
波形梁端头正对来车方向未下地设置,或已下地设置但未在上述端头位置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如反光砂桶)存在安全隐患的;
7
慢行系统不连贯或横断面不足,造成现场人车混行、机非混行;
8
施工围挡影响行车视距和停车视距的;包括一是距离交叉口20米范围内施工围挡0.8米以上部分未设置通透式围挡;二是占道施工场地处于或邻近平交路口、单位路口、人行过街横道等存在行人横过道路的位置,施工围板0.8米以上部分未设置通透样式和削角增加行车视距,造成遮挡行车视线、具有人车冲突隐患;三是施工路口位置,因围挡未设置通透式影响行车视距和停车视距,导致路口驶出车辆与正常通行车辆存在冲突隐患的;
9
施工路段积水、内涝、坑洼、破损、不平,或铺设钢板未锚固牢实影响行车的;
10
地面标线缺失或混乱(新旧标线重叠)的;
11
与机动车道相邻的高挖方占道施工作业区未设置足够强度硬隔离设施(如波形梁)进行安全防护的;
12
急弯曲线段未提前采取安全管理措施,车速过快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以及急弯等线形较差路段未设置自发光行车诱导标志,或相关诱导标志设置不醒目,未有效提前引导车辆安全通行的;
13
防护设施(如波形梁、反光砂桶、水马等)未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置和放置填充物,无法发挥应有防护功能的;如波形梁、护栏用铁丝做简单连接固定,水马未灌水,砂桶未填砂等;
14
占道现场施工材料、施工车辆占用道路停放,共享单车、电动车乱停放印象通行的。
(上下滑动查看)
对排查发现的占道施工隐患
深圳交警将督促建设、施工单位
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同时,蜀黍也呼吁广大市民
积极举报违法占道施工最高每宗可奖1000元
举报有奖
一、举报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的,每宗奖励1000元。
二、举报下列严重违法行为之一,每宗奖励500元。
1.在未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占道施工,或者未按规定在距离占道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2.核发的占道项目许可证已过期,但未及时恢复道路原状或者办理延期手续的。
3.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护栏、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
4.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指路标志的。
举报途径
电话
可拨打0755-83333333举报;
网站
可登录市公安交警局门户网站举报(网址为:http://szjj.sz.gov.cn);
随手拍
在微信或支付宝的“星级用户”端口、随手拍举报小程序举报,或新浪微博上@深圳交警;
一键举报
部分车载行车记录仪有“一键上传”功能的,也可以直接举报。
再次提醒各施工单位及作业人员年末施工忙,安全不能忘任何疏忽都会成为引发事故的导火线侥幸心理换来的只能是悔恨记住,无论蜀黍是否在场 都不要尝试违法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