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也是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关键一年。先行示范区如何“先行”?在全国两会上,在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赋予深圳更大改革自主权,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先行先试,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推进改革开放。
按中级法院规格设置深圳金融法院
金融产业是深圳重要的支柱产业和重要财政来源,以不足1%的从业人口实现了全市1/7的GDP和1/4的税收。
在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杨绪松看来,在深圳设立金融法院,是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现实需要,也是提升我国国际金融交易规则话语权、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客观需要。
事实上,深圳已经为设立金融法院作了充足的准备。自2008年开始,深圳中院即在商事审判庭指定两个合议庭专门审理金融案。2017年,深圳金融法庭正式设立并按独立机构运作。2018年,福田区法院设立互联网和金融审判庭,这都为在深设立金融法院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和机构基础。
杨绪松建议,按照中级法院规格设置深圳金融法院,更好整合、壮大深圳金融审判力量,整体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全方位推进金融审判机制改革创新,为实现法治城市示范率先探索有益经验。
以深圳为支撑建“数字自贸区”
“数字贸易在全球贸易中的比重越来越高,对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权的争夺,正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全球贸易利益格局。”在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福建商会会长、香缤集团董事局主席许明金看来,当前数字贸易规则主要由西方发达国家制定并引导,这可能会使我国数字产品参与全球贸易时受制于人。
为此,许明金建议在粤港澳大湾区建立“数字自贸区”。将广东自贸区三个片区作为先行试点区域,吸引全球数字产品品牌企业入驻大湾区,形成区域性的数字产品贸易中心,并引导和帮助中国的数字产品企业走向世界。
许明金建议,在深圳探索成立数字贸易合规中心,针对数字贸易提供充足、专业、高效、全面、系统、有组织的法律服务。针对数字贸易容易带来的纠纷解决难问题,建立全国性网络纠纷处理机构及赔付机制,在前海法院设立“网络法庭”和“前海数字产品区域仲裁法庭”,对网络营运商建立“网络营运档案”。
赋予深圳更充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政协副主席陈倩雯认为,深圳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和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应大力提高综合承载力,她建议应赋予深圳更加充分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使深圳能够进一步突破体制机制、土地空间、能源水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制约,更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陈倩雯说,中央批准深圳等计划单列市“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对促进我国改革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计划经济手段逐渐弱化,省级经济管理权限需要配合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实际,从体制机制到审批事项清单予以明确范围。建议中央以深圳为试点,开展体制机制转型升级先行探索,对深圳计划单列权限进一步扩权赋能,为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深圳在国家战略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