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麦克维尔空调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深规土许LG-2018-001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项目位于平湖街道,西至平安大道,东至富芳路,北至芳坑路,南至凤安路围合的区域,于2018年核发了深规土许LG-2018-001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建设指标为用地面积100003.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面积100001.4平方米,其中厂房80001.4平方米(已建厂房58686.11平方米)、办公17000平方米(已建办公楼2486.37平方米)、食堂1200平方米、配套设施1800平方米(已建配电房、泵房、卫生间等配套设施1641.64平方米)。
现来文单位申请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3版)相关规范前提下,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LG-2018-0015)的建筑间距要求。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具体指标调整如下:
一、建筑分项指标由“厂房80001.4平方米(已建厂房58686.11平方米)、办公17000平方米(已建办公楼2486.37平方米)、食堂1200平方米、配套设施1800平方米(已建配电房、泵房、卫生间等配套设施1641.64平方米)”调整为“厂房80001.4平方米(已建厂房59836.42平方米)、办公17000平方米(已建办公楼10221.97平方米)、食堂1200平方米、配套设施1800平方米(已建配电房、泵房、卫生间等配套设施1413.71平方米)”;
二、建筑间距由“厂房≥14米;其它≥1.0H”调整为“满足《深标》及现行规范要求”;
三、其他指标及要求保持原深规土许LG-2018-001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变,原证作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变更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一楼大厅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平安大道309号和项目现场同时进行展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程序进行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人:涂工 电话:075528910485 传真:075528918213)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