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第二批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遴选第四批省级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有关要求,对各区推荐的20所优秀文化传承学校、30所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进行预复评工作。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深教〔2015〕436号)有关规定,我局面向社会遴选“2020年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和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预复评工作”相关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活动总体日程安排
视疫情发展情况,于六月开展此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活动第一天,对申报省级第二批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20所)进行预复评工作;活动第二天,对申报省级第四批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30所)进行预复评工作。
三、承接项目
承接“2020年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和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预复评工作”的活动现场布置、现场高清投影、会务、现场摄影摄像、现场评分等项目。
四、项目任务及招标经费
“2020年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和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预复评工作”项目经费为:人民币壹拾贰万柒仟捌佰元整(127800.00元,含税)以内,具体任务内容详见附件1。
五、申报条件
(一)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办公场所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运营满3年以上,从事所承接项目行业的专业机构。
(二)有较强的专业团队和较高的敬业精神,曾有服务相关项目的成功案例,社会信誉度高。
六、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在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 )发布项目公告。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需求,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于2020年6月5日(星期五)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并邮寄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各1份)至深圳市教育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或邮件处注明“2020年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和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预复评工作”字样。
(三)我局将召开评标会议,采取综合评分法及电话询问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认,具体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四)我局针对各项,每项最终确定一家承接单位,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与承接单位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77室;
邮政编码:518026;
电子邮箱:szyishu@sz.edu.cn;
联系人:渠老师;
电话: 0755—88120325。
附件:1.2020年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和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预复评工作任务表
2. 2020年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和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预复评工作服务项目申报书
深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