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合同编号)
SZCCC-ZWK/YL-20028-20037
二、项目名称
2020年第一批小型设备招标
三、招标明细及预算金额上限
四、采购单位
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五、项目概况
因市慢性病防治中心业务扩展需求,中心招标采购一批小型设备,欢迎符合资格的生产、销售企业前来投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的其他投标人要求:
(1)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弱酸性电位水口腔水路消毒专用系统、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胶体金试纸分析仪、308准分子光治疗仪、LED治疗仪、超高能红光仪、宽谱UVB紫外线治疗仪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上述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2)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弱酸性电位水口腔水路消毒专用系统、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胶体金试纸分析仪、308准分子光治疗仪、LED治疗仪、超高能红光仪、宽谱UVB紫外线治疗仪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转包;
(4)投标人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七、参加投标须提供相关资料
1、资格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符合招标项目需求的资格证明性文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4、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
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八、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制作一正二副投标文件;
2、投标产品的一正二副投标文件密封于同一密封袋内,密封袋表面需注明所投项目、投标公司、投标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密封袋须有密封条并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未注明投标项目的我中心有权拒收。未密封或未注明投标项目而导致的泄密及误拆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九、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止。投递标书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5日(5:00pm),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及标书投递。
十、投标文件获取
请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至我中心总务设备科办公室填写报名表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领取及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2021号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大楼2212,联系人:潘小姐,联系电话:25618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