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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在南山区高新南四道、高新南七道设置潮汐车道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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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在南山区高新南四道、高新南七道设置潮汐车道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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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南片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片区道路通行能力,确保片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将对南山区高新南四道、高新南七道现状交通组织进行调整。

为进一步加强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南片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片区道路通行能力,确保片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将对南山区高新南四道、高新南七道现状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高新南四道潮汐车道

南山区高新南四道(沙河西路至科技南十二路)东往西最内侧一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

二、高新南七道潮汐车道

南山区高新南七道(高新南四道至高新南六道)双方向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8时至1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2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高新南七道恢复机动车双向行驶。

三、其他事项

(一)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二)本通告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施行。

(三)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贺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