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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侦关于“鳄鱼宝”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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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侦关于“鳄鱼宝”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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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持续加大对深圳鳄鱼宝科技有限公司(“鳄鱼宝”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办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持续加大对深圳鳄鱼宝科技有限公司(“鳄鱼宝”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办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0年6月17日,经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杨某春、沈某、莫某钧执行逮捕。

二、南山警方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大力开展追赃挽损,近期派出民警出差广东省高州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莫某荣办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责令其在取保候审期间维持鳄鱼场的管理,尽快处置资产,将养殖的鳄鱼销售变现,全款退回到专案账户。

三、南山警方约谈并郑重敦促各欠款方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尽快归还欠款至“鳄鱼宝”专案待收款专户中(账户名:鳄鱼宝专案待收款专户,账号400002033800003284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并注明“还款人信息及资金用途”)。

请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贺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