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市教育督导法制建设,提升教育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修订)》立法工作,7月16日,深圳市司法局与深圳市教育局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蒋小文主持,市教育局主任督学(副局级)蔡茂州携市教育局督导处、政策法规处有关同志参加。市司法局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一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教育局介绍了《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修订的背景、思路、创新方向以及所希望解决的问题。市司法局则从立法程序、立法技术、法律审查、征求意见反馈情况等方面作了交流。蔡茂州主任督学表示,在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修订)》相关立法工作时,两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立法进程。
蒋小文副局长强调,我们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在立法过程当中要加强调研论证,前期基础工作要稳扎稳打,充分听取各区各部门意见,尤其是各区教育督导部门、学校及老师们的意见,要从基层反映的问题中“聚焦难点、找准痛点、打通堵点”,使之成为我们立法工作的切入点,力争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教育督导条例(修订)》(议案)适时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