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会计考办关于再次提醒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生办理报名费差额退费的温馨提示
2020-12-09 12:04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信息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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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会计考办关于再次提醒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生办理报名费差额退费的温馨提示

各位初级资格考生:

根据《关于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费差额退费的温馨提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差额退费时间将于12月10日结束。

申请差额退费的考生,请关注“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互动”→“考试退费”进行操作。

申请办理差额退费的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生,不影响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系统会自动将考生报考数据转入2021年度考试报名系统。

特别提示:我办已点对点三次发送短信告知各位考生,请尚未办理差额退费的考生尽快按要求提交退费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差额退费。

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编辑: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