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规范各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条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办法(暂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 》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我局起草了《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1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38室,联系电话:0755-88101348(邮编518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xcyc@gxj.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