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龙岗区宝龙街道翠宝路东部过境高速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的安全、畅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相关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2021年1月31日至2021年7月30日,封闭翠宝路(宝龙一路—宝龙三路)进行施工,原经此路段通行的车辆,可改沿清风大道、宝龙大道或周边其它道路通行。
二、请机动车驾驶人及行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上述路段时,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