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装修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1-03-12 11:24
来源: 深圳特区报信息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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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装修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装修垃圾怎么处理?据悉,我市装修垃圾收运和处理存在监管空白,存在问题较多。日前,市司法局发布了《深圳市装修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部门将对装修工程建筑废弃物建立全流程的监管平台,探索通过特许经营、统一标准、规范管理等方式,建立完善的装修工程建筑废弃物清运市场体系。

《深圳市装修垃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建立收运处理一体化特许经营制度,装修垃圾收运处理的经营权期限为10年,各区依据测算成本与特许经营企业约定装修垃圾收运处理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发布,装修垃圾全过程收运处理费用由产生者承担,政府不予补贴。据悉,相关部门通过考察学习上海、广州和苏州的做法,再结合深圳实际进行成本测算,提出建立这一制度。

针对目前装修垃圾监管缺位,其源头排放无序、中间运输和环境安全隐患大、末端处置资源化利用率低等问题,该《办法》明确装修责任主体为投资进行装修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出装修垃圾投放实行投放管理人制度,明确装修垃圾投放管理人职责、源头注册申报、密闭化分类收集、暂存交运、分类运输、末端处理等各类事项,要求市主管部门制定装修垃圾运输车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利用装修垃圾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形成管理闭环。

针对该征求意见稿,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4月5日前,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三种方式提出意见。信函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901室,电子邮件地址为zhangw@sf.sz.gov.cn。

[编辑:黄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