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于2020年10月29日
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由深圳市民政局、福田区人民政府主办,福田区民政局、香蜜湖街道办事处、深业集团共同承办的《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宣传贯彻推动会暨香蜜湖街道长者服务中心运营启动活动在深业中城举办。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骆文智,深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田夫,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修友,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廖远飞参加本次活动并为香蜜湖街道长者服务中心揭牌。
活动现场
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皮勇华对
《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
皮勇华指出,《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深圳养老服务法治化治理迈入新时代。这是深圳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有力举措,也是深圳担负中央使命、全力推进“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城市建设的阶段性成果,为深圳养老工作带来新动力。
高站位谋划“老有颐养”发展大局
《条例》立足深圳先行示范,以经济特区法规形式将近年来深圳市开展养老服务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既与国家省相关政策衔接,又做了相关制度创新探索,全面系统规范深圳市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的各项措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紧抓“双区驱动”重大机遇和老年人口发展关键“窗口期”,打造“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城市和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
高起点构建“老有颐养”政策体系
近年来,深圳强化养老服务政策创制。形成了以《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为纲领、若干中长期规划为核心、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基础的“1+N+X”的养老服务法规政策体系,全面覆盖土地、 财政、金融、保险、税费、医疗、人才、产业等方面,推动深圳市养老服务快速发展。
《条例》将发展养老服务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对策,为深圳市进一步推进“老有颐养”相关工作提供了法律遵循。
高标准建设养老服务硬件设施
针对深圳市土地资源紧张,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条例》强化养老服务空间设施保障。明确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全面构建多层次、全覆盖、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网络,市级推动“9+3”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区级加快推动完成区级养老机构新建或扩建任务,2022年底前,每个区至少建成一家具有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的区级兜底保基本型养老机构。重点打造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到2025年底,每个街道至少建设一家长者服务中心,主要功能是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等。每个老龄化社区将至少建设一家社区长者服务站,主要为老年人提供日间托管、文体娱乐、助餐配餐、辅具租赁、喘息服务等等服务;在住宅小区(片区)设立长者服务点,主要是提供居家上门照护和链接资源。通过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点科学、均衡布局,让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15分钟生活圈”的优质服务。
活动现场揭牌启动了福田区倾力打造的
香蜜湖街道长者服务中心
为深圳长者服务中心建设
提供了示范样板
香蜜湖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由
深圳幸福健康产业集团运营
为老年人提供价格普惠、服务优质
方便可及的“家门口”养老服务
高质量推动养老服务发展
养老服务关系每个人、每个家庭,让每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是根本之策。
✔近年来,深圳出台医养结合文件,鼓励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发展;
✔设立健康养老学院,打造专业护理人才培养机构;
✔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以评促进,提升养老机构的专业性;
✔试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养老服务机构上门为有需要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推行“0580”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每户资助1万元,全市2020年共改造了1200余户,2021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被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一步扩大受益家庭数量;
《条例》在固化相关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将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第六险种予以明确,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支付能力和保障水平……《条例》多措并举、多方合力,共同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活动现场深圳健康养老学院和深圳市幸福健康产业集团在校企人才培养、标准研制方面的强强联手,深业集团与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医养融合、疫情防控等方面全方位的战略合作,为深圳市多元助力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增添了一抹亮色。活动现场还发布了由深圳市健康养老学院运营的资讯平台“深圳老有颐养”微信公众号,致力宣传《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推广积极老龄化理念,发布养老行业最新资讯。
蓝图已绘就,奋斗正当时
全市上下共同推动《条例》落地实施
相信必将促进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
加快推动实现“老有颐养”
为全国养老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提供可借鉴的“深圳样本”
转载来源:深圳民政
编辑发布:光明群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