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7月29日讯(记者 林玟珊 通讯员 文超)近年来,家庭暴力、性侵害、校园欺凌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了解到,近日,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深圳市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我国首个建立健全保障妇女儿童人身权益工作机制的政策性文件。
《意见》在总结深圳多年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编制出台,实现了“四个”首创。一是首创智慧维权机制。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智慧维权支持体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妇女儿童智慧维权调处系统,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精准、快捷、便利的维权服务。二是首创联防联控机制。在前端预防阶段,重视发挥出租屋、小商铺、工业厂房的业主的作用,建立诚信管理档案,实行有效的警戒机制;在发现报告阶段,明确网格员、保安员、物管员等十多个单位和人员为日常排查主体,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设置投诉举报热线。三是首创联合排查机制。将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案件纳入网格巡查事项,纳入日常排查范畴,努力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四是首创联动处置机制。加强党政统筹协调,由深圳市委分管领导统筹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14个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
此外,《意见》指出,实行性侵害妇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及从业禁止制度,建立性侵害妇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库;对有性侵害妇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前科人员,重点关注、建档立册、密切跟进;对新招录的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进行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最大限度降低妇女、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风险。实行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受侵害发现难问题,将强制报告主体从法定的机构人员扩大到旅店、宾馆、物业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保安员、物管员、楼栋长、门店长等一线人员。建立困境妇女儿童数据库,强化工作预防,减少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案发率。搭建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保护平台,在办理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时,一次性开展询问调查、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抚慰、法律援助等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隐私,避免和减少对未成年受害人的“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