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故鼎新,得宝而安
物华天宝,人文璀璨
作为深港文化之根的宝安
距今已有近1700年的历史
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
给今人留下了许多珍贵的历史建筑与风貌
保育历史,记住乡愁
如今,深圳划出一条“紫线”
将守护好这些历史文化记忆
日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示新编制的《深圳市城市紫线规划(修编)》,进一步加强已公布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保护,98个项目划入范畴。
城市线是城市紫线、城市绿线、城市红线和城市蓝线的统称。
其中,城市紫线,是指经当地政府核定公布的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等历史文化遗产需要保护和建设控制的地域界线。
此次规划中,深圳城市紫线保护范围,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一致,涉及深圳10个区(新区),主要包括建筑本体、必要的景观环境及构筑物。其中,宝安区15个项目入选。
历史风貌区
1
沙井古墟
沙井古墟位于沙井街道,其核心保护范围有229854平方米,包括各类保护性建筑、集中成片的传统风貌建筑及广场、风水塘等环境,以道路街巷和建筑外墙等地形要素为界。建设控制地带为141540平方米。
保护要求
● 强化沙井蚝文化及古墟文化主题,保护村墟结合、一河一街、七坊联珠、梳式布局的空间结构,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
● 保护龙津石塔、圣帝宫、衙边18号民居、循边水井等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及区水塘等周边历史环境。
● 加强整体风貌保护,延续古墟传统建筑风貌,不得损害其真实性。
● 传承万丰粤剧、沙井蚝民生产习俗、螳螂拳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注重文化传播。
2
凤凰古村
凤凰古村位于福永街道凤凰社区,其核心保护范围有52287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为65120平方米。
保护要求
● 保护凤凰古村“梳式”广府型街巷格局,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
● 保护茅山公家塾、麟圃家祠、乐静祖祠等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及周边历史环境。
● 保护古村的明清、民国等各个时期的特色建筑,不得损害其真实性。
● 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望烟楼的传说”,注重文化传播。
● 鼓励充分利用风貌区内空闲地设置为公共空间,提升风貌区内部活力。
3
燕川古村
燕川古村位于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其核心保护范围有64798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为69329平方米。
保护要求
● 保护燕川古村“梳状”街巷空间布局,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
● 保护东宝行政督导处旧址、莫景堂、秋亭公家塾等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建筑风貌及风水塘等周边历史环境。
● 定期对风水塘进行疏浚清污,保证水体清洁。
● 鼓励充分利用风貌区内空闲地设置为公共空间,提升风貌区内部活力。
4
清平古墟
清平古墟位于新桥街道新桥社区,其核心保护范围为35705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为17832平方米。
保护要求
● 保护清平古墟“T字型”街巷格局和传统建筑风貌,不得擅自改变街巷空间尺度,保护范围内影响传统风貌的现状建筑应进行整改。
● 保护永兴桥、桥头粮仓、广安当铺等文物古迹及风水塘等周边历史环境。
● 保护正对永兴桥的中轴线空间,及风貌区建筑与前方水塘形成的良好的景观界面关系,保护和控制由中轴线观景的视廊通透性。
● 定期对风水塘进行疏浚清污,保证水体清洁。
● 鼓励充分利用风貌区内空闲地设置为公共空间,提升风貌区内部活力。
5
新二古村
新二古村位于新桥街道新二社区,其核心保护范围有23636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为20380平方米。
保护要求
● 保护新二古村正对风水塘的梳状街巷格局,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保护和控制历史建筑群与风水塘形成的良好界面关系。
● 保护植嘉书室、康杨二圣庙、向西路二巷14号民居等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及风水塘等周边历史环境。
● 定期对风水塘进行疏浚清污,保证水体清洁。
● 鼓励充分利用风貌区内空闲地设置为公共空间,提升风貌区内部活力。
6
新桥古村
新桥古村位于新桥街道新桥社区,其核心保护范围有23993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为17242平方米。
保护要求
● 保护新桥古村以风水塘和宗祠为中心的棋盘式空间布局和传统建筑风貌,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
● 保护沿大宗祠路的中轴线空间,保障由中轴线观景的视廊通透性。
● 保护曾氏大宗祠、新桥观音天后古庙、桐轩书室等文物古迹及禾坪、风水塘等周边历史环境。
●定期对风水塘进行疏浚清污,保证水体清洁。
● 鼓励充分利用风貌区内空闲地设置为公共空间,提升风貌区内部活力。
7
桥头古村
桥头古村位于福海街道桥头社区,其核心保护范围有13198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为18198平方米。
保护要求
● 保护桥头古村的现有街巷格局和传统建筑风貌,不得擅自改变和破坏。
● 保护可隐林公祠、桥头民居等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及周边历史环境。
● 鼓励充分利用风貌区内空闲地设置为公共空间,提升风貌区内部活力。
历史建筑区
1
衙边18号民居
衙边18号民居位于沙井街道语边社区循边旧村18号,保护范围为156平方米。
保护要求
● 保护衙边18号民居的主要立面和平面布局,不得改变正立面整体造型。
● 重点保扩清水砖墙、风火山墙、花岗岩门框等特色建筑构件和壁画、封檐板木雕、船型脊、辘筒瓦面、博风灰塑等特色装饰,原则上不得改变位置。
2
沙四桥东六巷4号民居
沙四桥东六巷4号民居位于沙井街道蚝四社区沙四桥东六巷4号,保护范围为82平方米。
保护要求
● 保护沙四桥东六巷4号民居的主要立面,不得改变正立面整体造型。对保护范围进行环境整治,清除可能引起灾害和有损景观的杂物。
● 重点保护清水砖墙、花岗岩门框等特色建筑构件和博古脊、辘筒灰瓦、灰塑、壁画、木雕等特色装饰,原则上不得改变位置。
花岗岩门框
3
向西路二巷14号民居
向西路二巷14号民居位于新桥街道上星社区向西路二巷14号,保护范围为296平方米。
保护要求
● 保护向西路二巷14号民居的南正立面和院落空间布局,不得改变正立面整体造型。应对院落空间进行环境整治,清除可能引起灾害和有损景观的杂物。
● 重点保护花岗岩条石墙裙和门框等特色建筑构件和博风灰塑、博古脊、灰瓦面等特色装饰,原则上不得改变位置。
4
沙湾村码头旧址
沙湾村码头旧址位于西乡街道固戌社区沙湾村文昌路旁,保护范围为1178平方米。
保护要求
● 保护沙湾村码头旧址的西南正立面和商铺式构造,不得改变正立面整体造型。应尽量按原有材质、色彩对沙湾村码头旧址建筑外墙残损部位进行紧急修复。
● 重点保护墙面浮雕等特色装饰,原则上不得改变位置,鼓励以新旧建筑结合形式进行建筑改造。
5
沙湾村108号民居
沙湾村108号民居位于西乡街道固戌社区沙湾村108号,保护范围为243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为1941平方米。
保护要求
● 保护沙湾村108号民居的西南正立面和特色骑楼铺面,不得改变正立面整体造型。
● 尽量按原有材质、色彩对沙湾村108号民居外墙残损部位进行紧急修复。
6
铁岗水库大坝
铁岗水库大坝位于西乡街道铁岗村西乡河中游三合水汇合处,保护范围:28484平方米。
保护要求
● 重点保护大坝主体及坝坡绿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
● 禁止在大坝的集水区域内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
● 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大坝的安全保卫工作。
7
石岩老街明星楼
石岩老街明星楼位于石岩街道石岩社区老街一区70号,保护范围为140平方米,建设控制地带为702平方米。
保护要求
● 保护石岩老街明星楼仿西洋楼样式的正立面,不得改变正立面整体造型。
● 重点保护前廊式阳台、石材立柱、护栏、侧面小窗及灰塑等特色建筑构件和装饰,原则上不得改变位置,鼓励以新旧建筑结合形式进行建筑改造。
8
桥头戏台
桥头戏台位于福海街道桥头社区桥和路,保护范围为605平方米。
保护要求
● 保护桥头戏台的北正立面,不得改变正立面整体造型。
● 重点保护化妆间、舞台等特色建筑构件,原则上不得改变位苦,鼓励以新旧建筑结合形式进行建筑改造。
● 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物,保护正立面前的广场空间不得侵占,保障正立面的观景空间。
责编 / 李庭新 曾舒琪
编辑 / 康明鹏
来源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宝安网 宝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