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8日,山东省威海市某医院接诊了一名10岁的女孩小丽(化名)。经过诊断,小丽已怀孕21周。
接诊医生敏锐意识到小叶可能存在被性侵害的情形。在核实小丽年龄等相关信息后,医院按照强制报告制度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卫生主管部门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向检察机关报备。
当天,威海、乳山两级检察院派工作人员介入,在引导侦查机关和医院保护好小丽隐私的前提下,及时固定胚胎等关键证据,并就案件证据标准、侦查方向及DNA鉴定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建议。
案件很快查明,小丽怀孕系犯罪嫌疑人刘某所致。刘某在明知被害人为幼女的情况下,仍采取按手、堵嘴等手段,强行发生关系,致其怀孕。
2021年1月6日,乳山市检察院以被告人刘某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
本案由于医院高度负责,及时发现幼女侵害情况,还积极主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使案件从发现被害人到司法机关介入仅用了一天的时间。
强制报告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本案中医院主动报告给卫生主管部门就是履行强制报告的义务的体现。
强制报告的关键,是“报告”。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般多发生在家庭、学校、培训机构等内部场所,非常难以发现。
由于一些未成年人的身体、智力还处在发育阶段,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都不强,不少孩子受到侵害后,不敢、不愿甚至不知道寻求帮助。
加上长期受“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影响,有些家长和受害者出现了瞒报的情况,导致犯罪行为不能被及时发现和制止,有的发现时已很难找到证据,严重影响了打击犯罪和救助未成年人的效果。
国际调查数据显示,性侵受害者10个人中只有1个人会选择报警,中国大陆的统计显示严重性侵犯的报案率仅为7.3%。
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案件发现难问题直接影响着对犯罪的惩处。强制报告的推出使得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举报报告有了刚性的保障性的制度。
自2020年5月试行以来,截至2020年9月,各地通过强制报告立案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近500件,许多在家庭内部发生的监护侵害案件,均因医护人员和居委会等机构按规定报告得以及时发现,有效地制止了伤害的再次发生。
一些农村留守、智障儿童遭受侵害案件,也因学校教师报告发案,使农村贫困、特殊家庭的孩子得到了及时保护。
各方实践探索证明,强制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保护了未成年人,并且是一个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强制报告制度的推行,从源头部分解决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的问题。
不仅能第一时间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线索,及时完善固定证据,有效惩治违法犯罪,将不法伤害程度降到最低,还能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司法救助等工作,切实维护其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同时有助于及时排除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也有助于整合各部门资源和力量,形成部门联动、衔接有序的未成年人保护良好局面。
希望全社会的每一个成人在面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都能够自觉地上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下,每一个孩子都能拥有一个温馨的家庭、一个甜蜜的童年、一个安全公平的成长环境。
罗湖区“护苗行动”示范点
为了落实全国、省妇联的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罗湖区通过高标准创建示范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预防性侵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行为发生,为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家庭提供心理疏导、危机干预、陪同问询等服务,助力其修复伤害,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实效。
护苗热线:0755-25113000
护苗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南路2007号
罗湖妇儿活动中心一楼
来源 | 春风应激心理干预、罗湖懿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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