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2月8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郭海南)为保障人民群众购药便利和用药安全,规范全市药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12月7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保供稳价提醒告诫书,提醒全市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网络交易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当前形势下医药用品保供稳价工作,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深圳市药品零售流通行业协会、深圳市医药商业协会代表,国大药行、海王星辰、南北药行等42家企业代表现场参会,另有300家单位通过腾讯会议线上参会。
会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从价格行为规范、日常经营行为规范、违法典型案例等方面,向与会企业进行了合规经营宣讲和提醒告诫。提醒全市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网络交易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配合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做好当前形势下医药用品——尤其是感冒类、退热类药品和抗原试剂盒、家用制氧机等药品和医疗器械保供稳价工作。
针对网络交易平台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测管控,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保存有关信息记录,依法承担起相应义务和责任。
此外,相关企业要切实规范价格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企业要依法开展药品经营活动,确保药品来源可溯、储运可控、去向可查、质量安全。
据悉,目前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32个药店设立价格监测点,每天对连花清瘟、板蓝根、感冒灵等药品,以及口罩、抗原试剂盒等防疫用品的售价进行密切监测,一旦发现价格异常变化的,立即跟进核实并密切关注群众的投诉举报和网络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等。
据介绍,深圳将针对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药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药店,将采取约谈、责令改正、警告等措施,督促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查处,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呼吁广大市民,深圳感冒类药物供应充足,希望市民朋友科学合理按需购药,避免因集中抢购和大量囤药造成药物紧缺。另外,在使用药品时要严格按照医嘱或说明书,注意用药安全。如果发现药店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