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2月21日讯(深圳商报记者 任建新)随着全市中小学开学,电动自行车送娃上学的队伍重新出现在路上。同时,有部分未满16周岁的学生私自骑乘电动自行车,甚至出现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近日,两名少年骑着电动自行车在龙岗的道路上逆行,当他们行驶到锦绣观园联络道时,与一辆迎面而来、正常行驶的小汽车发生了碰撞,二人随即飞了出去……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由杜某驾驶的正常行驶的小汽车,前左车灯处被撞出一个大坑;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叶某(未戴头盔)及乘客邓某(未戴头盔)均有不同程度受伤,所幸并无生命危险。
经问询,交警得知两名少年的年龄均为14岁,未满法定的电动车骑行年龄——16周岁。从事故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出,虽然电动车驾驶员叶某在看见对向的小汽车时,已经采取了制动措施,并试图转动方向进行躲避,但为时已晚,两车还是发生了碰撞。
经调查,交警认定:叶某驾驶电动车行驶时疏忽大意,未按操作规范安全行驶,且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叶某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实上,此类事故时有发生。记者了解到,未成年人的应急处置能力较差,安全意识相对较弱,而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危险系数较高。更何况,未成年人本身精力充沛,活泼好动,更有一些学生甚至骑乘期间不佩戴安全头盔,安全隐患更大。
如今,随着深圳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的持续推进,深圳交警加大了对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关于电动车的行车规范,也早已有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根据《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规定:骑行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将处以200元罚款。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驾驶非机动车违反规定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500元罚款;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或者逆行的处3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