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大叔自证未偷拍仍被曝光”一事持续引发关注。最新结果是,当事女子在社交媒体公开致歉,称不该在地铁上确认后依然在网络上随意散播视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带来了严重的伤害。该女子随后赶到派出所道歉,大叔一家选择了原谅,表示当事女子还是名学生,公开道歉就好,不想影响她太多。
对于网传学校将会把该女子开除的消息,川大工作人员称,网传都是假的,处理结果还没有出来。面对女子的致歉,网友们也有不同的看法,有网友认为“坚决不原谅,这是原则问题”“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到底”,也有网友认为“当事双方已达成和解,请到此为止,不要让伤害扩大化。”
对此,深圳新闻网记者张玲采访了相关律师,广东静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润民表示,倘若“偷拍”的情况不属实,女生将大叔曝光在网络上,称其为“猥琐男”,涉嫌侵犯大叔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因此,打着“网络曝光”的旗号泄私愤,或是为了获得流量,采取夸大、杜撰,甚至是侮辱他人的方式进行曝光,引发网络暴力,“这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披露隐私,情节严重的,涉嫌侮辱罪;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广东君田律师事务所主任黄志明律师则表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女子的行为侵犯了大叔的人格权,其中包括名誉权、隐私权。同时也提醒大家,自己的合法权利应当进行维护,但是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也不应当侵犯他人应有的权利。
关于女子是否应当受到开除的处罚,黄律师认为这属于学校内部的一个处理决定,学校应当综合考虑女子的行为以及道歉的一个态度,该女子已经受到了舆论谴责等各方面综合因素去判断,作出最终决定。
网暴可以杀人诛心。在偷拍事实不成立的情况下,女子随意将大叔曝光到网上,加上负面标签,已经超过了合理维权的界限,对大叔造成了伤害,已属违法。随着过度维权的反噬,网友的指责和谩骂也涌向了该女子,她自身又成了网暴的受害者。当个人权益受到侵犯,要勇于站出来维权;但网络的便捷性和舆论的力量不是用来随意引导“网暴”他人的利器。保护肖像权和反偷拍的意识要有,相关部门关于此类事件的处理流程和事实认证也要跟上,保护每一个人的权益不受侵害,最大限度避免网暴的发生。
出品人:蓝岸
总策划:肖刚
评论员:梁煖
观察员:陈致远
剪辑:梁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