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平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必须发挥好法治的保障作用,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进而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要求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
法治既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深圳能够创造出令世界瞩目的发展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深圳民营经济能够蓬勃发展,与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息息相关。
良法善治是政府行使经济职能的制度性安排和权威性表达,具有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是企业投资兴业的主要参考和决策依据。深圳要坚定不移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注入持久的动力。
营商发展环境好不好,不能只听怎么说,而要看怎么干。要深入调研、广开言路、拓展思路,进企业、下车间,听取广大民营企业家的心声,将生产经营中的实在需求真实客观地反映到立法设计以及司法实践中去。要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通过做到既“严管”又“厚爱”,促进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同时,要学会用法治方式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不断提升民营经济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需要法治保驾护航、撑腰打气,需要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滋养、润泽。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深圳要始终坚持以法治化思维和方式高标准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奋力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引领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努力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