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法院办结首例房产“带押过户”
2023-10-10 08:24
来源: 深圳晚报

坪山法院办结首例房产“带押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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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3年10月10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鲍忠琴 刘斌)房产有按揭,以往“过户”手续繁琐,而且办理时间长、潜在风险大,“带押过户”政策破解流程难题。近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紧跟法律及政策变化,将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好举措落实到司法实践中,成功办结首例房产涉抵押直接过户案件,顺利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据介绍,原告杨某与被告铁某原是夫妻关系,双方于2018年5月登记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根据《离婚协议书》约定,登记在杨某名下位于坪山区坑梓街道的某处房产归铁某所有,该房产剩余贷款由铁某负责偿还。离婚后,铁某每月将当月房贷还款金额转至杨某名下银行账户,由杨某继续偿还案涉房屋贷款。

因案涉房产存在抵押贷款,按照当时的政策,需要先还贷赎楼再过户,但双方就赎楼费用的承担问题未能协商一致,致使涉案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迟迟未能办理。2022年6月,为尽早分割离婚后财产,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杨某将铁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涉案房产归铁某所有,并判令铁某立即配合杨某办理涉案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案件审理过程中,第三人抵押权人述称,其已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对于涉案房产“带押过户”无异议。

坪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守。根据《离婚协议书》的约定,登记在原告名下的案涉房屋归被告所有,故原告诉请确认案涉房产归被告所有、被告配合原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支持。

最终,坪山法院判决涉案房产归被告所有,被告配合原告将涉案房产过户登记至被告下,过户费用由被告承担。目前,判决已生效,涉案房产也实现了“带押过户”。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