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到要加强入境旅游工作,优化签证和通关政策,完善入境旅游服务。为扩大对外开放,便利旅游、商务等人员往来,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实施区域性入境免签政策,为来华外国人提供便利。
其中就有涉及广东省的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144小时免签政策。与中国建交国家的外国公民经在香港、澳门的合法注册旅行社组团(旅游团为2人或2人以上)由香港、澳门进入大湾区内地9市和汕头地区旅游,持普通护照允许免办签证入境并停留144小时。活动范围限定为广州、佛山、肇庆、深圳、东莞、惠州、珠海、中山、江门9市和汕头市,入出境口岸为上述10个城市的对外开放口岸,停留时间为144小时(6天),采取团进团出方式。
同时,对部分国家开放过境免签,值得注意的是过境城市不同,免签的时间也将不一样。
外国人申请144小时过境广东免办签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是要属于144小时过境免签范围国家的公民;
二是需持有能证明本人国籍身份的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不少于3个月),符合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入境条件;
三是根据申请的过境免签时长,需持有144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国或地区的联程客票或者相关证明,填写临时入境外国人入境卡,并接受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询问。
如外国人符合上述条件,可向广州、深圳边检机关(揭阳空港口岸由深圳边检机关管辖)提出办理144小时过境免签申请,其他城市暂未实施该项政策。
问:
您好,请问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144小时免签政策与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区别是什么?
答:
两个政策虽然都是免签政策,但在政策实施条件、政策适用范围、申请人所持护照等方面存在不同。
港澳地区外国人组团入境广东144小时免签政策不限定人员国籍,但须参加港澳地区合法注册旅行社组团,采取旅游团团进团出方式,且活动范围不得超过大湾区内地9市和汕头市。其中,前往汕头旅游的,只能从汕头入出境,活动范围不超过汕头市。该政策对持外交、官员等因公护照人员不适用。
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要求须为53国外国人,并持有效国际证件(包括因公护照和普通护照)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包括机票、船票、列车票),过境免签停留区域为广东省。
温馨提示:
对具有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或有我国签证机关拒签章戳记的,或5年内有非法出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记录等情形的人员,边检机关将不予签发临时入境许可,所以此类人员不能办理72/144小时过境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