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3年11月14日讯(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王海荣)11月13日,深圳市科创委发布申请指南,启动2023-2024年度深港联合资助项目(深港澳科技计划A类项目)申请工作,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申请单位为企业的,资助金额不超过深方项目总预算的50%。从11月13日至2024年1月12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申报。
据了解,为进一步支持深圳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与香港、澳门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合作,促进科研资金便利流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产学研融合,根据国家鼓励港澳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内地相关科技计划的原则性要求,深圳市科创委于2020年印发了《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每年在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
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面向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开发和成果产业化,包括三类项目。其中A类为深港、深澳联合资助项目,指深圳与香港、深圳与澳门通过政府间合作协议设立的深港澳联合资助项目,由深圳市科创委、香港创新科技署以及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联合征集、联合评审、联合资助。深港、深澳两地申请单位就同一合作项目分别向本地科技部门递交申请,通过两地联合评审立项后,由两地科技部门分别给予资助;B类为深圳单方资助的技术攻关项目。由深圳市科创委负责选题、发布、评审和资助。该类项目由深圳市科创委向深圳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公开征集并确定技术攻关课题,向香港申请单位和澳门申请单位发布,由港澳申请单位申请承担;C类为深圳单方资助的港澳科研成果产业化项目。由深圳市科创委负责征集、评审和资助。该类项目由港澳申请单位独立提出申请,鼓励科研成果在深圳产业化,对研究领域与研究方向不加限制。
本次启动的2023-2024年度深港联合资助项目(深港澳科技计划A类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包括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信息安全、5G、量子信息、第三代半导体、医药生物技术及现代化中药、人口健康技术、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农业生物育种、石墨烯材料、先进电子信息材料、显示材料、新能源材料、高性能高分子材料、氢能和燃料电池、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智能无人系统、增材制造、激光制造、数字创意、区块链、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等。
据了解,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单位。香港合作单位应当是香港公营科研机构(包括所有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根据《专上学院条例》(第320章)注册的自资本地学位颁授院校、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职业训练局、制衣业训练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或创新及科技基金下成立的研发中心(即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纺织及成衣研发中心、资讯及通讯技术研发中心、物流及供应链多元技术研发中心、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
申请单位要求已与香港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技术、人力、设备、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权利义务,共同开展研究活动。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两年。深港两地申请单位就同一合作项目分别向本地科技部门递交申请,通过两地联合评审立项后,由两地科技部门分别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