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罗湖教科院附属学校学生在户外玩耍。 深圳晚报记者 严文婷 摄
▲学生在体育课上打篮球。深圳晚报记者 陆颖 摄
▲学生在体育课长跑。 深圳晚报记者 严文婷 摄
深圳新闻网2023年12月5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王宇) 12月4日,深晚记者获悉,深圳市教育局印发了《深圳市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高中(含中职)学校每周开设3节体育课,高校逐步实现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中小学每天大课间体育活动不少于30分钟。《意见》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确保学生每天校内外体育锻炼各1个小时
《意见》总体要求,到2025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优良率力争达到70%,及格率达到99%,学生近视率力争下降2%,每位学生熟练掌握1项以上运动技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进一步改善,体育教学、训练、赛事和评价体系成熟完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日益浓厚,学校体育基本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到2030年,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以体育人观念深入人心,在全国先行示范。
深晚记者了解到,《意见》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高中(含中职)学校每周开设3节体育课,高校逐步实现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中小学每天大课间体育活动不少于30分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课后服务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加强体育家庭作业设计,鼓励家庭制订学生课后和节假日体育锻炼计划。确保学生每天校内外体育锻炼各1小时。
在构建深圳特色课程体系方面,要探索建立大中小幼相衔接的体育课程体系,推动智慧课程建设。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体育游戏活动,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义务教育阶段聚焦“教会、勤练、常赛”,教会学生科学锻炼。高中阶段落实选项教学要求,指导学生掌握运动技能,探索高中园体育课程互选共享。高等教育阶段将体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所有大学生必须修满体育学分、体质健康测试达标,推进深圳高校体育课程互选,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将体育课程纳入研究生教育公共课程体系。
学校每年至少举办春、秋季2次校级运动会
《意见》提到,要健全完善赛事育人体系,搭建多类型、多项目、面向人人的市、区、校、班四级体育赛事平台,建立校内赛、校际赛、选拔赛为一体的大中小体育竞赛体系。支持高等学校、体校、社会体育机构等入校开展体育教学、训练、竞赛。鼓励各区、各校建立各具特色的赛事体系,形成一两个有社会影响力的高水平赛事品牌。学校每年至少举办春、秋季2次校级运动会,设置适合所有学生参加的体育项目。加强传统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强化竞赛、师资培训等工作。
接下来,还将创建一批理念先进、体系健全、有影响力的学校体育品牌项目、品牌学校,培育品牌教师。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积极推进田径、游泳等基础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优势项目,积极发展武术、围棋等中华传统项目,推动实现“一校一品”“一校多品”。举办粤港澳大湾区体育赛事,开展体育教师双向交流培训与学术活动。探索体育人才共育、资源共享、赛事共办、特色共建的体制机制,建立有利于体育拔尖人才培养的招生制度。支持高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组建体育学院(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