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于2023年12月15日正式实施,《通告》实施后设置了半个月的宣传劝导期。2024年1月2日起,广州交警部门将正式对违反《通告》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
1月2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越秀区东风东路梅东路口看到,现场已设置醒目的标识,标识内容为“电动自行车限行拍摄点”。记者在现场观察近一个小时,偶尔可见电动自行车骑行者。
记者观察发现,该路口一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远远看见执勤交警后便下车推行,一部分驾驶人选择转入附近的梅东路辅路。小部分驾驶人违反限行新规,被执勤交警拦下依法处罚并进行宣传教育。
“东风路工作日早上8点到晚上7点,电动车限行,您现在违反了限行规定,我们现在依法对您进行处罚,罚款是20块钱,如有异议,可以在‘交管12123’app上进行申诉,如果没有异议,麻烦签一下名,15天之内在app上处理。”在东风东路梅东路路口,一市民在人行道骑行电动自行车被执勤交警拦下,拍照取证并出具罚单。
“我知道这边限行,但导航 APP 没有提醒规避这一路段,显示仍是可以通行,可能导航没有及时更新。”一位外卖配送员被执勤交警拦下后解释道。在交警对其处罚后,该外卖配送员推行通过这一路段。
“经过过去半个月的宣传教育期,我们发现在东风路骑行的电动车明显减少了。”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越秀大队卢警官说,“今天早上8时到10时30分左右,我们在东风东路梅东路口对电动自行车违反禁止标志行为共执法约10宗。”
卢警官表示,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广州交警部门将采取现场执法和电子监控相结合的方式,严查电动自行车违反通行规定、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目前交警部门在东风东路、黄埔大道、天河东路等路段设置了113个提醒禁行的交通标志。1月2日上午,广州交警在通行管理路段内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禁行780宗,违规通行桥梁、隧道127宗。
“从今天1月2日开始正式对违反通行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广州交警呼吁各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通告》相关要求,文明驾驶,守法出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