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因为举报县委书记被逮捕的75岁老干部马树山,被法院获准取保候审,回到了家中。这距离去年12月8日,他被警察带走,仅仅过了38天。
但就是这短短38天里,老爷子被刑事拘留、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可谓是“兵贵神速”。迁西县的公安局、检察院既然办事儿敢这么快,那现在就必须向公众解释清楚4个问题:
第一,谁出卖了举报人的信息?这种做法是否违纪违法?
马老爷子举报的内容主要包括2项:
首先,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不顾财政的崩溃现状,大搞形式主义腐败举动。他说李贵富从2023年春节开始搞了一个上几千万元的城关亮化工程,就是布置灯光呗,还有在城关大街小巷制造不必要的宣传广告费,达上亿元,自己从中捞钱。
其次,就是检举县委书记李贵富、县委组织部部长郑艳华人事任用上有腐败问题,并将检举信件信邮寄给了30名县委县政府、县直属单位、乡镇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扩散。
总结一句话,就是他检举的是县委书记李贵富、县委组织部部长郑艳华。但是最后的报案者就是县委办公室。
根据相关规定,严禁将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人。违规的,应予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或其他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公众必须知道:马树山的检举信给了谁,把举报信转交给被举报人的行为是否违纪违法,是否涉嫌犯罪?
第二,迁西公安局、检察院是否特事特办、加快治罪?
12月6日,迁西县委办公室报警;8日,警察上门抓人;9日刑事拘留。
拘留距报警间隔仅仅3天。
12月20日,迁西县检察院对马树山批准逮捕。
批捕距离拘留12天。
12月28日,迁西县公安局宣布结案,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将马树山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移送起诉距离批捕仅仅8天。
今年1月2日,迁西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罪名除了诬告陷害罪,还有诽谤罪。
起诉距离移送仅仅5天。
最后一算,整个案子从报警到提起公诉,连30天都不到。要知道在一般情况下,仅就批捕一项程序最多都能办37天,公安侦查一般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检察院审查起诉至少30天。以上还是不存在延期的情况。
对比之下,本案为何如此兵贵神速?到底是当地确实对有着雷霆手腕儿,还是因为被害者是县委书记就特事特办、加快治罪?
第三, 当地追查诬告的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有人打击报复当事人?
根据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追查检举人。对确属诬告陷害,需要追查的,必须经地、市级及以上党委会、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批准。
从这个案子来看,我们没有看到上级批准文件,而且被检举的本来就是县委自身,他们也应该回避,交给上级机关处理。
他们自己查诬告,合不合规?
第四,迁西县检察院当初为何拒绝取保候审?法院是否在舆论的压力下才同意放人?
被羁押之后,律师曾经申请对马树山取保候审,但在12月29日被迁西县检察院拒绝,理由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社会危险性”。
一个75岁的老汉,放出来有啥社会危害性?简单来说就是怕他再次检举。
从拒绝到放人,这种转变到底是基于准确的审查,还是因为这事儿曾受到了某种压力不能放人,等被曝光了、捂不住了才不得不放人?
据之前的报道,马树山就是河北省唐山市迁西本地人,是迁西农业农村局的正科级退休干部。记者到他们家发现,老爷子的生活条件非常简朴。电器老旧,自己用的是“老人机”,冬天因为水管被冻上导致上厕所得去公共卫生间。但是家里都是锦旗和荣誉证书,因为他热心公益,拿着不多的退休金去捐资助学、扶危救困。
正是因为他是一个如此善良、正直的人,所以我们才需要一个详细的解释和答案。另外,宪法赋予公民监督权,也应该考虑到检举的结果不一定是必然准确,只要动机没有故意捏造、确实是从事实出发的就可以。因为公民不可能知道一些内幕。我不知道完整内幕我就不能举报了?所以,到底哪种程度算是捏造和歪曲事实,这点还有待讨论和完善。只有给公民一个较为宽松、有一定容错率的空间,这种监督权才能更好地行使。
期待后续的报道。
评论员:靳家兴
编辑:梁煖
校审: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