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2024年寒假即将来临。1月16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致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明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任何形式的学科类校外培训都属于违法违规。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国学素养、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此外,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其中,学科类培训机构应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费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的费用。广东省鼓励广大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先上课、后付费”模式。
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机构,各级教育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办学许可证。(记者/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