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益诉讼治理“生鲜灯” 建立“检察监督+市场监管”协作监督机制,让生鲜食品还原“真本色”
2024-03-04 07:32
来源: 深圳特区报

用公益诉讼治理“生鲜灯” 建立“检察监督+市场监管”协作监督机制,让生鲜食品还原“真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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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4年3月4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上官文复)商户是否更换合规的照明设施,消除使用“生鲜灯”行为,让食物回归本来面貌?深圳市坪山区检察院日前开展农产品领域使用“生鲜灯”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发现“美颜灯”已全部更换,生鲜食品显露“真本色”。“现在菜场看到什么颜色的猪肉,拿回家就是什么颜色的。”在某农贸市场买菜的李阿姨对检察官说。

不少消费者有过这样的经历,在菜市场购买了看似非常新鲜的瓜果蔬菜及肉类,拿回家后一看发现购买的农产品并不新鲜。这是由于菜市场的商户使用了“生鲜灯”,通过光照颜色美化了食品的色泽,误导了消费者对产品新鲜度的辨识。

2023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2023年8月,坪山区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称有部分经营者在生鲜农产品销售场所使用“生鲜灯”,影响消费者对农产品品质的辨识,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坪山区检察院部署开展“生鲜灯”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内部分生鲜超市、农贸市场开展了实地调查,随机选择生鲜摊位,通过目测光源色差并拍照、利用便携式光谱分析仪现场抽检等方式,发现农贸市场照明普遍存在显色指数低于国家标准的问题。

针对商户使用“生鲜灯”这一突出问题,坪山区检察院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人员走访农贸市场及生鲜超市,与商户进行面对面交流,积极释法说理,阐明使用“生鲜灯”可能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建议商户强化诚信经营意识,并现场督促职能部门对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情况进行及时有效整改。随后召开的现场座谈会上,坪山区检察院负责人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切实堵塞监管漏洞,尽快解决农贸市场“生鲜灯”问题,同时向市场管理方普及宣传不达标“生鲜灯”整治工作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市场管理方现场签署了《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明确表态,会尽快为商户统一更换合规照明设施,消除商家使用“生鲜灯”行为,去掉“美颜滤镜”,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消费,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坪山区检察院日前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农产品领域使用“生鲜灯”专项整治“回头看”,发现相关区域基本完成了整改,原来显色指数低于国家标准的“生鲜灯”“美颜灯”已全部更换为普通光源,还原生鲜食品“真本色”。

食品安全事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深圳检察机关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建立健全“检察监督+市场监管”协作监督机制,共同维护好市场经营环境,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检察官同时温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生鲜食品时,需观察销售柜台的灯光情况,遇到使用“生鲜灯”照明灯具的商家,消费者要学会分辨农产品的真实感官状态,避免买到不新鲜或不合格的农产品。

[编辑:谭悦]